通知公告

关于编制和发布2019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通知

来源/编辑: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3日 11:40 浏览:

教职成司函〔2019〕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度质量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范围

各中等职业学校;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内容要求

1.关于学校编制发布的质量报告。要紧扣人才培养工作,全面展示人才培养状况、教育教学、学生德育、学校党建等情况,总结提炼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1)。

2.关于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的本地区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要反映本地区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取得的成就、存在的困难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参考提纲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指导和推动辖区内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年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并加强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完成本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质量201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教育厅(教委、教育局)网页上设置专栏,并于2020年3月25日前公布本辖区内各中等职业学校和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的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教育部将对各地的质量报告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各省要填写《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和《2019年度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我司。

联系人:卢昊

联系电话:010-66097143

电子邮箱:zzxxc@moe.edu.cn

传真:010-66020434

附件:

1.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年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

2.教育行政部门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参考提纲

3.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

4.2019年度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中等职业教育年度质量报告情况汇总表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19年11月1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试点建设培育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Baidu
sogou